怎么区分企业所得税是在地税局申报,还是在国税局申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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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税发[2008]120号规定:
一、基本规定�
以2008年为基年,2008年底之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作调整。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同时,2009年起下列新增企业的所得税征管范围实行以下规定:�
(一)企业所得税全额为中央收入的企业和在国家税务局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
(二)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除上述规定外的其他各类金融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三)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企业所得税仍由国家税务局管理。�
二、对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一)境内单位和个人向非居民企业支付《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的,该项所得应扣缴的企业所得税的征管,分别由支付该项所得的境内单位和个人的所得税主管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负责。 �
(二)2008年底之前已成立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2009年起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企业所得税的征管部门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征管部门相一致;2009年起新增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按基本规定确定的原则划分征管归属,其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的管理部门也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管理部门相一致。
(三)按税法规定免缴流转税的企业,按其免缴的流转税税种确定企业所得税征管归属;既不缴纳增值税也不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暂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四)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其税务登记时自行申报的主营业务应缴纳的流转税税种确定征管归属;企业税务登记时无法确定主营业务的,一般以工商登记注明的第一项业务为准;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
(五)2009年起新增企业,是指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通知》(财税〔2006〕1号)及有关规定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成立的企业。
三、各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研究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本着保证税收收入不流失和不给纳税人增加额外负担的原则,确保征管范围调整方案落实到位。
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 2000年以前成立的公司在地税,之后在国税。
- 2002年前成立的公司在地税交所得税,02年以后成立的在国税交所得税。
在区分企业所得税是在地税局申报还是在国税局申报时,主要依据企业的纳税项目来判断。通常情况下,企业的税种划分会按照主税种来决定税局缴纳。例如,如果企业的主营业务仅涉及营业税纳税项目,则企业所得税应交纳给地税局。然而,在企业同时涉及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情况下,情况会稍有不同。尽管如此,企业...
界定所得税在国税还是在地税,主要依据在于企业的主营税种。以过去的情况为例,若企业主税为营业税,则所得税通常归类于地方税务局管理;反之,如果企业主要税种是增值税,那么相应的所得税管理则归属国家税务局。这一区分的逻辑源自于税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国家税务局主要负责管理增值税、消费税等中央税种...
综上所述,企业在确定所得税缴纳部门时,应依据其成立时间以及是否应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来进行区分。对于那些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应在国家税务局缴纳;而对于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则其企业所得税应在地方税务局缴纳。通过遵循这些规定,企业可以确保正确地履行其税务义务,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总结来说,国税与地税在企业所得税的征收与申报上,主要区别在于税务管理权限的归属不同。企业需根据自身的税务管辖范围,选择对应的税务机构进行申报。对于国税局管理的企业,无需再向地税局申报企业所得税。而对于地税局管理的企业,则需要向地税局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申报。
1、如果增值税应税劳务占你企业主营业务的50%以上,则企业所得税在国税;2、如果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占你企业主营业务的50%以上,则企业所得税在地税;3、既有国税税种又有地税税种很正常,根据上面2种情况判断;4、具体实用A类还是B类申报,要看税局对你企业的核定审查情况而定。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