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种类有哪些?各自出具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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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八条 符合下列所有条件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一)企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及企业自身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二)注册会计师已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要求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未受到限制。
第二十九条 注册会计师认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虽不存在重大缺陷,但仍有一项或者多项重大事项需要提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注意的,应当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予以说明。
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强调事项段中指明,该段内容仅用于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并不影响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第三十条 注册会计师认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重大缺陷的,除非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应当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否定意见。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重大缺陷的定义;
(二)重大缺陷的性质及其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影响程度。
第三十一条 注册会计师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的,应当解除业务约定或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就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与董事会进行沟通。
注册会计师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时,应当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指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无法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注册会计师在已执行的有限程序中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应当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对重大缺陷做出详细说明。
第三十二条 注册会计师对在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区别具体情况予以处理:
(一)注册会计师认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为一般缺陷的,应当与企业进行沟通,提醒企业加以改进,但无需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说明;
(二)注册会计师认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为重要缺陷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与企业董事会和经理层沟通,提醒企业加以改进,但无需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说明;
(三)注册会计师认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为重大缺陷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与企业董事会和经理层沟通,提醒企业加以改进;同时应当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描述段,对重大缺陷的性质及其对实现相关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进行披露,提示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注意相关风险。
第三十三条 在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基准日并不存在、但在该基准日之后至审计报告日之前(以下简称期后期间)内部控制可能发生变化,或出现其他可能对内部控制产生重要影响的因素。注册会计师应当询问是否存在这类变化或影响因素,并获取企业关于这些情况的书面声明。
注册会计师知悉对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基准日内部控制有效性有重大负面影响的期后事项的,应当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否定意见。
注册会计师不能确定期后事项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程度的,应当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种类有三种:(一)无保留意见。说明审计师认为被审计者编制的财务报表已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审计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二)否定意见。说明审计师认为财务报表整体是不公允的或没有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三)无法表示意见。
1、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包括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两种类型。2、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如果对财务发表无保留意见,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否则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意见中使用“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如企业会计准则等))编制。3、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如果存...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包括无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无保留意见表示企业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但可能在非重大方面存在问题。否定意见表明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财务报告可能有重大潜在错报。无法表示意见是因为审计师无法获取足够的证据判断内部控制有效性。带强...
一、基本分类 1. 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主要对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发表意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这类报告旨在确认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2.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企业的内部控制系统进行检查并报告其有效性。这种报告关注企业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企业运营的有效性和风险管理的...
无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等),内部审计报告就一种类型:标准审计报告。内部审计以审计证据为依据,形成审计结论(包括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意见)与建议,出具审计报告。内部审计时,审计依据、标准不明确的事项,以及由各种原因导致模棱两可,事实不清的问题都不在审计报告中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