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如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如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
  • 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应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
  • 对于所得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则会计处理如下:
    1、弥补后仍有剩余利润,属于应税所得,需要计提企业所得税,按税率直接计算出应交的企业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就表示不用交所得税,当然不需要计提。

    扩展资料:
    企业在损益类科目中需设置“所得税费用”,使用该科目时需注意:
    (1)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2)本科目可按“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3)所得税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当期应交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当期所得税费用),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
    ②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大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的差额,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小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企业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比照上述原则调整本科目、“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及有关科目。
    (4)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所得税费用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2006)第十五条规定,可以用税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不需要做会计分录的。
    企业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应当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准则对“未来应纳税所得额”的判断只给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实际工作中企业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在确定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包括未来期间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因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转回而增加的应纳税所得额,并应提供相关的证据。

    扩展资料:
    亏损弥补的新旧税法处理新税法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新法对投资收益的免税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第三项免税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在 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第八十三条规定》,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旧税法:《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   亏损弥补的含义有两个:一是自亏损年度的下一个年度起连续5年不间断地计算;二是连续发生年度亏损,也必须从第一个亏损年度算起,先亏先补,按顺序连续计算亏损弥补期,不得将每个亏损年度的连续弥补期相加,更不得断开计算。

      “自行弥补”是指: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包括预缴申报和年度申报)可自行计算并弥补以前年度符合条件的亏损。

      税法中的亏损和财务会计中的亏损是不同的。财务会计上的亏损是指当年总收益小于当年总支出;企业所得税法中所称亏损,是指依照税法的规定将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下面从会计角度对亏损的处理作一介绍,以期正确弥补企业亏损。

      我国会计准则实现了国际趋同,同时新《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制度》并存,提倡企业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可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本文将从这两个方面对亏损弥补的会计处理问题进行阐述。

      一、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亏损弥补的会计处理

      企业弥补亏损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可以用次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次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二是当5年内的税前利润不足弥补时,用税后利润弥补;三是可以用盈余公积金弥补。

      以税前利润或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均不需要进行专门的账务处理,只要将企业实现的税后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贷方,其贷方发生额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借方余额自然抵补;二者所不同的是以税前利润进行弥补亏损的情况下,其弥补的数额可以抵减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而用税后利润进行弥补亏损的数额,则不能在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抵减。

      二、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亏损弥补的会计处理

      我国现行税法允许企业亏损时递延弥补亏损5年。《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要求企业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应当以可能获得用于抵扣尚可抵扣的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应当对5年内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否能在以后经营期内的应税利润充分转回作出判断,如果不能,企业则不应确认。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2006)第十五条规定,可以用税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不需要做会计分录的。
    企业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应当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准则对“未来应纳税所得额”的判断只给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实际工作中企业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在确定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包括未来期间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因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转回而增加的应纳税所得额,并应提供相关的证据。

    扩展资料:
    亏损弥补的新旧税法处理新税法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新法对投资收益的免税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第三项免税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在 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第八十三条规定》,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旧税法:《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   企业按税法规定,可以用税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不需要做会计分录的。
      弥补亏损是根据我国税法的有关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利润总额都可以弥补前5个纳税年的亏损额。当一个纳税年度的利润全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对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利润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当一个纳税年度的利润部分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弥补部分收入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而其他部分在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以及各项扣除后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弥补亏损的渠道主要有三条:一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按照现行制度规定,企业发生亏损时,可以用以后五年内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即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期间为五年。二是用以后年度税后利润弥补。企业发生的亏损经过五年期间未弥补足额的,尚未弥补的亏损应用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三是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企业以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

  •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所得税会计处理主要是通过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和计算应纳所得税额来进行。在会计处理上,当企业用税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时,实际上并不需要进行特别的账务处理,因为税前利润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会自动考虑以前年度的亏损。具体来说,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先用税前利润弥补...

  •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所得税会计处理,主要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将以前年度的亏损作为可抵扣的负所得进行处理。当企业在某一年度出现亏损时,按照税法规定,这个亏损可以在未来五年的盈利中进行弥补,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这意味着,如果企业在接下来的年度中实现盈利,那么可以先用这些盈利来抵扣之前的...

  •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强调,亏损可以在五年内逐年用以后年度的盈利进行弥补,但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如投资收益的免税条件。例如,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免税,但非居民企业取得的特定投资收益则有限制。旧税法中,亏损的弥补期限同样为五年,但方法略有不同。总结来说,企业在处理以前年度亏损时,需要考虑适用...

  •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所得税会计处理,主要涉及到的是利用未来年度的税前利润来抵消之前的亏损,并在税务申报时进行相应的调整。首先,当企业在某个年度出现亏损时,根据税法规定,这些亏损可以在未来五年内用税前利润进行弥补。这意味着,如果企业在接下来的年度内实现了盈利,那么这些盈利首先会被用来弥补之前...

  • 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过程中,企业需注意以下几点:1、严格遵守税法规定,确保弥补亏损的合法性和合规性;2、准确核算弥补亏损的额度,避免出现误差或遗漏;3、妥善保管相关凭证和资料,以备税务部门查验;4、及时关注税法政策的变化,确保企业的做账方法符合最新规定。综上所述: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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