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收入但没有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确认应交税金吗

确认收入但没有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确认应交税金吗
  •   是的,收入确定后应开具 交纳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第十一条规定,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根据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因此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可以不确认销售收入,而是只有确认收入后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这个规定,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要进行“一窗式”比对,如果企业申报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收入小于防伪税控系统报税的开票收入,申报接收系统会自动提示申报数据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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