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07 92号文是否废止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有效的,没有废止的文件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已经废止,其它还没有。财税【2008】1号文第五条:除《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
而第5所指的就不是“《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第三条第(二)项”全部失效或废止,仅仅是说明“[(94)财税字第004号]第三条的规定”失效了,因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
当然有效了。你可以到国家税务总网的政策法规栏查看。
文件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二、对安置残疾人单位的企业所得税政策(二)对单位按照第一条规定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或营业税减... 文件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一、废止的财政规章目录(24件)序号文件名称制定机关文号公布日期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财政部令第61号2010年10月26日2 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6号2007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