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生产性出口企业再成立一个外贸公司能达到避税吗?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仅从税收角度,有时是可以
节税
的,当然具体情况要
具体分析
。例:假设A公司
增值税进项税额
为0,原方案为
直接出口
,
出口价格
为100元,现为销售给中间外贸子公司B,价格为不含税价80元。B公司出口价格仍为100元,设征
退税率
分别为17%、13%。原方案应
交税
:4元(100*(17%-13%)现方案A、B公司整体应交税:3.2元(80*17%-80*13%)
仅从税收角度,有时是可以 节税 的,当然具体情况要 具体分析 。例:假设A公司 增值税进项税额 为0,原方案为 直接出口 ,出口价格 为100元,现为销售给中间外贸子公司B,价格为不含税价80元。B公司出口价格仍为100元...
没太大区别了。只是生产企业是免抵退,外贸企业是先征后退。
我公司是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享受免抵退政策,但由于出口额小于内销额只能免抵,没有退税,现想成立自己的外贸公司,其实是一回事的,成立自己的外贸公司,只是对当地的政府有一点好处的,一边是收了税,另一边是多...
这项规定已经没有了,但具体退税的时间受很多因素的影响,一是你们申报资料的准确性,二是有关电子信息的及时性,三是税务部门退税指标是否充足。按目前的退税形势看,一般情况下1-3个月就应该能够办完。
⑴年自营出口1 000万美元以上的大型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经批准,可成立独立的有限责任进出口公司,经营与该企业产品配套的相关或同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⑵具备设计、生产(含组织生产)、出口大型成套设备条件的大型自营进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