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可以避税是什么原理?

假离婚可以避税是什么原理?
  •   这都是房产政策惹的祸啊
      一、因为我们现行的房市有一个政策:出售满5年的唯一住房时,可以免交个税!
      二、如果夫妻俩名下有二套或以上的住房,满5年了,需要出售时,就享受不到上述的免税政策了。怎么办?夫妻俩先假离婚,进行夫妻财产分割,这样一来,夫妻一方,总是可以把其中的一套房子,做成满5年且是唯一的,然后再卖房,这样个人所得税就不要交了。
      很多家庭,夫妻双方名下各有一套甚至更多房产,那么在卖房时,为了符合这个免征的条件,为了节省几万甚至几十万元,去民政部门离婚就很正常了。
      等到房子卖了,夫妻俩再复婚。据说沈阳有一对夫妻离婚复婚搞了7次!
      三、这就是房市新政惹的祸!前面说的是卖房。下面说说买房,以某地的限购政策为例,一对夫妻只能享受一套优惠利息,且限购一套。那怎么办?离婚啊,一离婚就是二个家庭了,就可以分别享受一套且多购一套。再政策享受后,咱们再复婚!
      四、如此荒唐为那般?
      社会资源分配不均被指是主因。
      若从道德层面评判,连小学生都会说假离婚不好,但在目前状况下,有人做出这种"合法但未必合理"的选择也是无可厚非,并且这种反常行为得到了多数人的认同,恰恰说明了一些房产政策的"不靠谱",而正是这些不靠谱的政策,突破了传统婚姻的道德底线。"假离婚"的背后其实是对资源分配不公的一种诉求表达,公共政策在制定时更需要充分考虑社会各个方面的利益,而不是要让更多人通过假离婚这种方式来糊弄政策。
      另外还有为了获取更多安置房等目的而假离婚,说明了制度政策上的漏洞。由于这些政策在执行中确实存在离婚者比有婚姻者能获取更多利益,从而引发人们出此下策。
  • 离婚暴增,为了买房或是避税?(刘辉律师)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北京市今年前三季度离婚者数量达39075对,已经超过去年全年的总数,比去年前三季度的离婚数量暴增了四成。专家分析,离婚数量的暴增,和今年3月北京楼市“国五条”中20%个税征收政策有关。
    今年3月,国五条政策出台,各地相继发布自己的细则,北京细则---自3月31日起禁止京籍单身人士购买二套房;严格按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出售五年以上唯一住房免征个税;进一步提高二套房贷首付款比例;新旧政策以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满5年卖唯一住房后,有两个硬指标:办 证满5年、出售的是家里唯一住房。
    卖一套房子,一笔账算下来,少则十来万,多则数十万,足以让售房者“铤而走险”。“满5年唯一住房不缴税”的规定,如果满5年的房子准备卖时,先办离婚,房产证上减少一个人名,把一套房子变成满5年“唯一”住房,然后再卖房,这样就可以避税了。
    这种假离婚风的盛行,是极不正常的,凸显出公众对一些政策出台、资源分配不满,又得不到诉求,只能被动接受,然后再退而求其次,选择这样的一种自救自保的方式。
    从《婚姻法》的角度来讲,“假离婚”行为并不违法。《婚姻法》第2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35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因此从《婚姻法》角度来看他们反复结婚、离婚的行为并不违法。

  • 1.减税含义
    减税是国家对特定的地区、行业、企业、项目或情况(纳税人或纳税人的特定应税项目,或由于纳税人的特殊情况)所给予纳税人减征部分税收的照顾或奖励措施。减税也可以是国家对特定纳税人的税收照顾措施,或出于政策需要对特定纳税人的税收奖励措施。与免税一样,减税也是贯彻国家经济、政治、社会政策的经济手段。如:我国对遭受风、火、水、震等自然灾害的企业在一定时期给予减征一定税收的待遇,就是属于税收照顾性质的减税。又如:我国对符合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从事第三产业的企业、以三废材料为主要原料进行再循环生产的企业给予减税待遇,就是国家为了实现其科技、产业和环保等政策所给予企业税收鼓励性质的减税。
    在各国税法里,减税鼓励规定也是随处可见,是各国税收制度的又一个组成部分,是采用减税技术进行纳税筹划的合法的、合理的依据。
    2.纳税筹划的减税技术
    ①减税技术概念
    减税技术指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使纳税人减少应纳税收而直接节税的纳税筹划技术。与缴纳全额税收相比,减征的税收越多,节税的效果也就越好。
    一般而言,尽管减税实质上也相当于财政补贴,但各国也有两类不同减税方法:一类是出于税收照顾目的的减税,比如:国家对遭受自然灾害地区企业、残疾人企业等的减税,这类减税是一种税收照顾,是国家对纳税人由于各种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财务损失进行财务的补偿;另一类是出于税收奖励目的的减税,比如:产品出口企业、高科技企业、再循环生产企业等的减税,这类减税是一种税收奖励,是国家对纳税人贯彻国家政策的财务奖励。纳税筹划的减税技术主要是合法和合理地利用国家奖励性减税政策而节减税收的技术。
    ②减税技术的特点
    A.绝对节税。减税技术运用的是绝对节税原理,直接减少纳税人的税收绝对额,是属于绝对节税范围。
    B.技术简便。减税技术无需利用数理、统计等方面的知识,只要通过简单的计算就能大致知道可以节减多少税收,从技术上来说非常简单。
    C.适用范围较小。减税仍是对特定纳税人、征税对象及情况的减免,而这些条件不是每个纳税人在大多数情况下都能满足的,比如:必须是一个满足产品出口企业条件的企业。因此,减税技术仍然是一种不能普遍运用、适用范围较小的纳税筹划技术手段。
    D.具有一定风险性。能够运用减税技术的企业投资、经营或个人活动,往往有一些是被认为是投资收益低和高风险的地区、行业、项目和行为,从事这类投资、经营或个人活动具有一定的风险,比如:投资利用三废进行循环再生产的企业就有一定的风险性,其投资收益难以预测。
    3.减税技术要旨
    ①尽量争取减税待遇并使减税最大化。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尽量争取减税待遇,争取尽可能多的税种获得减税待遇,争取减征更多的税收。与缴纳税收相比,减征的税收就是节减的税收,获得减征待遇的税种越多,减征的税收越多,节减的税收也越多。
    ②尽量使减税期最长化。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尽量使减税期最长化。减税期越低,节税效果越好。与按正常税率缴纳税收相比,减征的税收就是节减的税收,而使减税期最长化能使节税最大化。
    例如:A、B、C 、D 四个国家公司所得税的普通税率基本相同,其他条件基本相似或利弊基本相抵。A国企业生产的商品90%以上出口到世界各国,A国对该公司所得是按普通税率征税;B国出于鼓励外向型企业发展的目的,对此类企业减征30%的所得税,减税期为5年;C国对此类企业有减征50%,减税期为3年的规定;D国对此类企业则有减征40%所得税,而且没有减税期限的规定。打算长期经营此项业务的企业,完全可以考虑把公司或其子公司搬到D国去,从而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使它节减的税收最大化。
    减税是国家对特定的地区、行业、企业、项目或情况(纳税人或纳税人的特定应税项目,或由于纳税人的特殊情况)所给予纳税人减征部分税收的照顾或奖励措施。
    减税技术指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使纳税人减少应纳税收而直接节税的纳税筹划技术。
    筹划思路:减税实质上也相当于财政补贴,但各国也有两类不同减税方法:
    一类是出于税收照顾目的的减税,比如:国家对遭受自然灾害地区企业、残疾人企业等的减税,这类减税是一种税收照顾,是国家对纳税人由于各种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财务损失进行财务的补偿;
    另一类是出于税收奖励目的的减税,比如:产品出口企业、高科技企业、再循环生产企业等的减税,这类减税是一种税收奖励,是国家对纳税人贯彻国家政策的财务奖励。纳税筹划的减税技术主要是合法和合理地利用国家奖励性减税政策而节减税收的技术。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