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置残疾人的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安置残疾人的税收优惠政策
  • 安置残疾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一、对安置残疾人单位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

    (一)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或减征的营业税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单位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

    (二)主管国税机关应按月退还增值税,本月已交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本年度(指纳税年度,下同)内以前月份已交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的余额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年度内以后月份退还。主管地税机关应按月减征营业税,本月应缴营业税不足减征的,可结转本年度内以后月份减征,但不得从以前月份已交营业税中退还。

    (三)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生产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取得的收入占增值税业务和营业税业务收入之和达到50%的单位,但不适用于上述单位生产销售消费税应税货物和直接销售外购货物(包括商品批发和零售)以及销售委托外单位加工的货物取得的收入。上述营业税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提供“服务业”税目(广告业除外)取得的收入占增值税业务和营业税业务收入之和达到50%的单位,但不适用于上述单位提供广告业劳务以及不属于“服务业”税目的营业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分别核算上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不能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或营业税优惠政策。

    (四)兼营本通知规定享受增值税和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单位,可自行选择退还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一经选定,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五)如果既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又适用下岗再就业、 干部、随军家属等支持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单位可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

    (六)本条所述“单位”是指税务登记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对安置残疾人单位的企业所得税政策

    (一)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单位实际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加计扣除部分,如大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可准予扣除其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超过部分本年度和以后年度均不得扣除。亏损单位不适用上述工资加计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办法。

    单位在执行上述工资加计扣除应纳税所得额办法的同时,可以享受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二)对单位按照第一条规定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或营业税减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三)本条所述“单位”是指税务登记为各类所有制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对残疾人个人就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

    (一)根据《 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6号)第六条第(二)项和《 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93]财法字第40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残疾人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二)对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

    四、对残疾人个人就业的个人所得税政策

    根据《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四十四号)第五条和《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42号)第十六条的规定,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按照省(不含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减征幅度和期限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残疾人用品优惠政策

    (一)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二)供残疾人专用的假肢、轮椅、矫形器(包括上肢矫形器、下肢矫形器、脊椎侧弯矫形器),免征增值税。

    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单位的基本条件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包括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和其他单位),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并经过有关部门的认定后,均可申请享受本通知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单位实际上岗工作。

    (二)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低于25%(不含25%)但高于1.5%(含1.5%),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多于5人(含5人)的单位,可以享受本通知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但不得享受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增值税或营业税优惠政策。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单位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次标准。
    (五)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原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政策执行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政福利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一、由民政、街道和乡镇举办的社会福利企业(工业,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安置“四残”人员占企业生产人员50%及以上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二、安置“四残”人员占企业生产人员35%以上,未达到50%的社会福利企业,如发生亏损,可给予部分或全部返还已征增值税照顾,具体比例的掌握以不亏损为限,返还办法是:企业应先按规定纳税,全年发生亏损的,年底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县级主管税务机关审批返还。

    三、对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可以比照福利企业的标准,享受国家对福利企业实行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四、安置的“四残”人员占企业生产人员35%及以上的民政福利企业,其经营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范围内(广告业除外)的业务,免征营业税。
  • 1、残疾人的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注意:是减征不是免征,要申请当地地方税务局审批)。(《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  3、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财税[2007]92号) 4、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5、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财税[2007]92号)  6、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 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六条)  7、国家鼓励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当依法给予税收优惠,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并按照规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家对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十九条)
  • 除了2007 92 号文件以外,还有国税发【2007】67号文件。
  • 1、残疾人的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注意:是减征不是免征,要申请当地地方税务局审批)。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3、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 4、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5、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6、国家鼓励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当依法给予税收优惠,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并按照规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家对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

  • 具体而言,对于聘用残疾人的单位,其可以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1.减按比例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单位聘用的每名残疾人的年度实际工资总额可按照3万元/年的标准扣除,单位缴纳的所得税应当减按比例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2...

  • 安置残疾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1、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2、残疾人员的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3、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

  • 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 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律分析】:公司聘用残疾人的优惠政策有以下:1、企业雇用残疾人用工,可以免收企业营业税;2、对单位雇用残疾人用工,税务机关会根据单位具体雇用的残疾人人数,按照一定比例退增值税;3、对残疾人的个人所得税我国税务机...

  • 残疾人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如下:1、残疾人的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注意:是减征不是免征,要申请当地地方税务局审批)。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3、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