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的消费税税率是多少?

卷烟的消费税税率是多少?
  •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84号)第一条第二项规定:“调整卷烟生产环节(含进口)消费税的从价税税率:  1.甲类卷烟,即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卷烟,税率调整为56%。  2.乙类卷烟,即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卷烟,税率调整为36%。  卷烟的从量定额税率不变,即0.003/支。”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84号 )附件《调整后的烟产品消费税税目税率表》规定:“(一)卷烟  1. 工业  (1)甲类卷烟(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上(含70元):56%加0.003元/支,在生产环节征税;  (2)乙类卷烟(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下):36%加0.003元/支,在生产环节征税。  2.商业批发  5%,在批发环节征税。  (二)雪茄  36%,在生产环节征税。  (三)烟丝  30%,在生产环节征税。”  三、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卷烟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60号)规定:“一、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  ......  三、本通知自2015年5月10日起执行。此前有关文件规定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 1、甲类卷烟——56%
    甲类卷烟是指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卷烟,
    2、乙类卷烟——36%
    乙类卷烟是指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卷烟,
    3、雪茄烟——36%
    雪茄烟是指以晾晒烟为原料或者以晾晒烟和烤烟为原料,用烟叶或卷烟纸、烟草薄片作为烟支内包皮,再用烟叶作为烟支外包皮,经机器或手工卷制而成的烟草制品。雪茄烟的征收范围包括各种规格、型号的雪茄烟。
    4、烟丝——30%
    烟丝是指将烟叶切成丝状、粒状、片状、末状或其他形状,再加入辅料,经过发酵、储存,不经卷制即可供销售吸用的烟草制品。烟丝的征收范围包括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不经卷制的散装烟,如斗烟、莫合烟、烟末、水烟、黄红烟丝等等。

    扩展资料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调整卷烟消费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
    二、纳税人兼营卷烟批发和零售业务的,应当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销售额、销售数量的,按照全部销售额、销售数量计征批发环节消费税。
    三、本通知自2015年5月10日起执行。此前有关文件规定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费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卷烟消费税的通知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84号)规定,税务总局重新核定了生产环节纳税人各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具体核算方法如下:

      一、调整烟产品生产环节消费税政策

      (一)调整卷烟生产环节消费税计税价格

      新的卷烟生产环节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核定并下达。

      (二)调整卷烟生产环节(含进口)消费税的从价税税率。

      1.甲类卷烟,即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卷烟,税率调整为56%。

      2.乙类卷烟,即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卷烟,税率调整为36%。

      卷烟的从量定额税率不变,即0.003/支。

      (三)调整雪茄烟生产环节(含进口)消费税的从价税税率。

      将雪茄烟生产环节的税率调整为36%。

      二、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

      (一)纳税义务人: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二)征收范围:纳税人批发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

      (三)计税依据:纳税人批发卷烟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

      (四)纳税人应将卷烟销售额与其他商品销售额分开核算,未分开核算的,一并征收消费税。

      (五)适用税率:5%。

      (六)纳税人销售给纳税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卷烟于销售时纳税。纳税人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七)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八)纳税地点:卷烟批发企业的机构所在地,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由总机构申报纳税。

      (九)卷烟消费税在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征收后,批发企业在计算纳税时不得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

      调整后的烟产品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税率征收环节

      1.卷烟

      工业

      (1)甲类卷烟 56%加0.003元/支 生产环节

      (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上(含70元))

      (2)乙类卷烟 36%加0.003元/支 生产环节

      (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下)

      商业批发 5% 批发环节

      2.雪茄 36% 生产环节

      3.烟丝 30% 生产环节...
      三、本通知自2015年5月10日起执行。此前有关文件规定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84号)第一条第二项规定:“调整卷烟生产环节(含进口)消费税的从价税税率:
    1.甲类卷烟,即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卷烟,税率调整为56%。
    2.乙类卷烟,即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卷烟,税率调整为36%。
    卷烟的从量定额税率不变,即0.003/支。”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84号 )附件《调整后的烟产品消费税税目税率表》规定:“(一)卷烟
    1. 工业
    (1)甲类卷烟(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上(含70元):56%加0.003元/支,在生产环节征税;
    (2)乙类卷烟(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下):36%加0.003元/支,在生产环节征税。
    2.商业批发
    5%,在批发环节征税。
    (二)雪茄
    36%,在生产环节征税。
    (三)烟丝
    30%,在生产环节征税。”
    三、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卷烟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60号)规定:“一、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
    ......
    三、本通知自2015年5月10日起执行。此前有关文件规定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 目前来说我们国家的消费税税率还是比较高的,据我了解所知在56%以上。
  • 关于卷烟的消费税纳税环节有两个,一个是在生产销售环节,即为出厂销售时,此环节分甲类与乙类分别从价税率为56%和36%,同时还有从量征收的,不要忘记!另一个环节是在批发环节,这一环节不分甲乙类,都是征5%的从价消费税,这一道是加征的,这一道注意的是,如果是批发商销售给批发商是不征的,只有批发商销售给零售商时才计征的。除过这两个环节外,卷烟的再没有计征消费税的环节了
  • 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了一道从价税,税率也为56%,但是该从价税的计税依据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和不含消费税的销售额。这意味着卷烟批发环节的消费税由原来的5%提高到了56%。

  • 1.增值税:烟草属于货物销售,增值税税率为17%;2.消费税:甲类卷烟(调拨价70元或以上/条):税率56%,另收 0.003元/支,于生产环节征收;乙类卷烟(调拨价低于70元/条):税率36%,另收 0.003元/支,于生产环节征收;商...

  • (1)从价税:在生产环节,甲类卷烟为56%、乙类卷烟为36%,雪茄烟为36%,烟丝为30%。批发环节,对所有卷烟按11%的税率征收从价消费税。(2)从量税:生产环节对所有卷烟征收0.003元/支的从量消费税;批发环节,对所...

  • 45%、40%、40%、30%。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烟草消费税的税率分别是甲类卷烟45%;乙类卷烟40%;雪茄烟40%;烟丝30%。

  • 卷烟的消费税税率如下:1、甲类卷烟(调拨价70元或以上/条):税率56%,另收0.003元/支,于生产环节征收;2、乙类卷烟(调拨价低于70元/条):税率36%,另收0.003元/支,于生产环节征收;3、商业批发:税率11%,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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