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要免税

为什么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要免税
  • 首先,要符合三个条件:
    (1)居民企业之间——不包括投资到“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居民企业”(适用个税的企业)
    (2)直接投资——不包括“间接投资”
    (3)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在一年(12个月)以上取得的投资收益。(即不包括对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进行短期炒作而取得的权益性投资收益。)
    只要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就免税,因为股息,红利本身就是税后利润,再征税就是重复征税了,因此不征。但注意理解其中的关系:注意:“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收入是要确认的,但是在计算所得税时就把这块收入去掉,因为支付方(支付股息、红利的企业)已交了所得税,所以收到方就不应再交所得税了(即免税)。
  • 1、居民企业之间——不包括投资到“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居民企业”(适用个税的企业)
    2、直接投资——不包括“间接投资”
    3、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在一年(12个月)以上取得的投资收益。(即不包括对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进行短期炒作而取得的权益性投资收益。)
    只要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就免税,因为股息,红利本身就是税后利润,再征税就是重复征税了,因此不征。但注意理解其中的关系。
    注意:“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收入是要确认的,但是在计算所得税时就把这块收入去掉,因为支付方(支付股息、红利的企业)已交了所得税,所以收到方就不应再交所得税了(即免税)。

    扩展资料
    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 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 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可抵免部分为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所负担的部分。这其中有两层意思:首先,外国企业已经在境外缴纳企业所得税,其次,只限于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所负担的部分,非该项所得所负担的部分,不属于可抵免税额。
    为了防止国家税收利益的流失,这部分可抵免税额有一个最高限制,即为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本法的规定所应缴纳的所得税,超过部分不得抵免,也不得往以后年度抵补。同时,抵免企业所得税税额时,应当提供 境外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款所属年度的有关纳税凭证。
    所称“直接控制”,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持有外国企业20%以上股份。所称“间接控制”,是指居民企业以间接持股方式持有外国企业20%以上股份,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权益性投资
  • 1、居民企业之间——不包括投资到“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居民企业”(适用个税的企业)
    2、直接投资——不包括“间接投资”
    3、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在一年(12个月)以上取得的投资收益。(即不包括对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进行短期炒作而取得的权益性投资收益。)
    只要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就免税,因为股息,红利本身就是税后利润,再征税就是重复征税了,因此不征。但注意理解其中的关系。
    注意:“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收入是要确认的,但是在计算所得税时就把这块收入去掉,因为支付方(支付股息、红利的企业)已交了所得税,所以收到方就不应再交所得税了(即免税)。

    扩展资料
    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 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 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可抵免部分为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所负担的部分。这其中有两层意思:首先,外国企业已经在境外缴纳企业所得税,其次,只限于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所负担的部分,非该项所得所负担的部分,不属于可抵免税额。
    为了防止国家税收利益的流失,这部分可抵免税额有一个最高限制,即为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本法的规定所应缴纳的所得税,超过部分不得抵免,也不得往以后年度抵补。同时,抵免企业所得税税额时,应当提供 境外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款所属年度的有关纳税凭证。
    所称“直接控制”,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持有外国企业20%以上股份。所称“间接控制”,是指居民企业以间接持股方式持有外国企业20%以上股份,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权益性投资
  • 亲很高兴为您解答:1、根据新的《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的符合免征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2、对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不符合上述免征企业所得税规定,应按规定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3、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就免税,因为股息,红利本身就是税后利润,再征税就是重复征税了,因此不征。
    ①居民企业之间——不包括投资到“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居民企业”(适用个税的企业)
    ②直接投资——不包括“间接投资”
    ③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在一年(12个月)以上取得的投资收益。(即不包括对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进行短期炒作而取得的权益性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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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免税【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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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很高兴为您解答:1、根据新的《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的符合免征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2、对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不符合上述免征企业所得税规定,应按规定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3、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就免税,因为股息,红利本身就是税后利润,再征税就是重复征税了,因此不征。
    ①居民企业之间——不包括投资到“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居民企业”(适用个税的企业)
    ②直接投资——不包括“间接投资”
    ③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在一年(12个月)以上取得的投资收益。(即不包括对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进行短期炒作而取得的权益性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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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在一年(12个月)以上取得的投资收益。(即不包括对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进行短期炒作而取得的权益性投资收益。)只要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

  • 1、根据新的《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的符合免征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2、对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

  • 因为要鼓励支持该行为,促进居民投资,增加资金活水。同时,也并不是所有都会免除,只有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所得是免税的。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企业符合3个条件即可免税:1、不包括居民企业投资的“独资...

  •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所得是免税的。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企业符合3个条件即可免税:1、不包括居民企业投资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居民企业”。2、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3...

  • 这个和分配个人不同,个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这是不同税种。另外法律也明文说了居民企业之间的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可以享受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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